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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團法人九華山地藏庵第二屆「服務利他獎」 具體行動服務方案評審獎勵辦法

壹、宗旨

為提倡人與人之間彼此關懷、相互扶持及熱心公益之服務理念,彰顯愛己愛人、尊重關懷之品德教育價值觀,並且身體力行,付諸實現,藉以陶冶「言行合一」之誠信態度,端正純淨心性,營造溫馨、和諧的社會環境。

貳、推展信念與目標

青年是國家的中流砥柱,也是我們未來的希望,為引導青年凡事往「如何關懷他人」、「如何服務他人」、「如何投入社會服務行列」及「如何導正人群間不友善的互動模式」等正面方向思考,鼓勵其研究「『服務利他獎』的具體行動服務方案」,並要求「親自體驗,努力實踐」,付諸實際行動服務社會、造福人群,以「真」的呈現、「善」的落實及「美」的推動原則,培養人群彼此關心、尊重、熱心公益及言行合一、互信互賴等良善風氣,藉以凝聚正向能量,創造超優質、極友善的生活環境。

參、主辦單位

財團法人九華山地藏庵

肆、協辦單位

財團法人嘉義市私立福添福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

伍、指導機關

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、嘉義市政府、嘉義縣政府

陸、參加對象

一、現設籍在嘉義縣、市之民眾;或雖未設籍在嘉義縣、市,而現正於嘉義縣、市地區高中(職)學校以上就學之學生,且符合下列三組情形之一者:

(一)社會組:(年滿 20歲以上, 60歲以下之民眾)。

(二)大專組:(在嘉義地區就讀大學、二專、三專及五專後二年之學生)。

(三)高中組:(在嘉義地區就讀高中、高職及五專前三年之學生)。

二、雖未設籍嘉義縣、市,但現正於嘉義縣、市地區工作或在嘉義縣、市地區就讀研究所之民眾,並符合前揭「社會組」年滿 20歲以上, 60歲以下之民眾。

柒、「服務利他獎」具體行動服務方案之研究方向

一、依目前社會各種現象,以「如何關懷別人」、「如何服務別人」、「如何具體投入服務行動」等為主題,提出具體可行的行動服務方案。

二、依目前社會各種現象,以「如何導正不良風氣」、「如何導正偏差行為」、「如何導正人群間不友善的互動模式」等為主題,進行研究,並提出具體可行的改善行動方案。

三、具體行動服務方案之實踐步驟或方法,必須具體可行,提案人更應身體力行,努力實現。

捌、提出「服務利他獎」具體行動服務方案之形式

一、具體行動服務方案之格式(如報名表):

(一)個人基本資料(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字號、學歷、就讀學校或服務單位、聯絡地址、電話及 E-mail信箱等)

(二)參加組別(如社會組、大專組、高中組,未註明者恕不受理)。

(三)參加「社會組」者,應檢附戶籍資料或就業證明資料(在嘉義縣、市之工作證明);參加「大專組」及「高中組」者,應檢附就學證明資料。

(四)方案內容包括主題或標題、大綱格式等,可自行訂定及編排,惟內容應包括:

1.前言:概述、動機與理念

2.所見事實

3.問題分析

4.具體行動服務方案:方案之內容、策略

5.實踐步驟、方法

6.預期效益

(五)字數(不拘)

(六)方案內容可引用相關文獻資料,惟嚴禁抄襲。

二、收件時間: 105年 4月 1 日起至同年 5 月 31 日截止,將書面資料(含電子檔)寄送本庵收件地點,以郵戳為憑,逾時不予受理。

三、收件地點:嘉義市民權路 255

四、收件人: 財團法人九華山地藏庵

五、凡參加評選之服務方案均不退件,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,並有公布、展覽、出版之權利。參加評選之方案應另檢附前揭權利同意書(如附件)。

玖、評審

一、資格審查:

作業期程:

105年 6月 1日起至同年 6 月 15 日止;由本庵「資格審查小組」依報名表等書面資料進行資格審查,對於身分不詳或方案內容明顯與本辦法宗旨不符者,完成初步過濾篩選,以維方案品質。

二、初評:

(一)作業期程:

105年 6月 16日起至同年 7 月 15 日止;聘請專家、學者組成「初評審查委員會」進行評審。

(二)初評審查委員依送件方案內容評選出「入選方案」,其中社會組、大專組、高中組評選「入選方案」各 6至 10名。

三、複評

(一)作業期程:

104年 7月 16日起至同年 8 月 16 日止;經初評為「入選方案」者,聘請專家、學者組成「複評審查委員會」進行複評,並通知(邀請)入選者到場進行 10 分鐘簡報及接受評審委員提問。

(二)依「入選方案」進行複評,分別評選出社會組、大專組、高中組各 3名,並決定名次。

四、評審主軸與評審要項

(一)評審主軸:

1.關懷:

基於對於生命之尊重與人群的關懷,展現「服務利他獎」的處世態度,進而樂意以實際行動,積極參與社會服務工作。

2.責任:

體驗自己與社會之關係、個人價值與互利共存之意義,秉持個人對於社會的責任與道義,將勇於承擔責任、熱誠服務人群、造福社會之理想,化為具體行動方案,付諸實現。

3.前瞻:

本於青年對社會現象之發展、情勢演變之關心及遠見卓識,為謀求人群福祉,運用前瞻分析與具體行動策略之規劃,發現趨勢,預見未來,掌握時代脈動,發揮青年穩定時局、正本清源之效能。

4.實踐:

青年人以「實事求是」的精神及「言行合一」之誠信態度,依據自行研擬之服務方案及實踐步驟,身體力行,貢獻社會、服務人群,豐沛生命。

(二)評審要項

1.具體行動服務方案之動機、理念是否妥適( 10%)。

2.具體行動服務方案主題之選定是否恰當、內容是否具有創意與特色、推理是否符合邏輯、鋪陳敘事是否得宜( 20%)。

3.具體行動服務方案之實踐步驟、方法是否可行、是否與日常生活相結合( 40%)。

4.具體行動服務方案對社會正面影響之程度、對人群之貢獻及實踐效益( 30%)。

拾、獎勵及補助實踐基金

一、社會組:

(一)經複評獲選為第一名者,頒發獎狀乙幀及獎金(新台幣)柒萬元整,另頒發(新台幣)柒萬元整,提供獲獎人作為履行「服務利他獎」具體行動服務方案之實踐基金。

(二)經複評獲選為第二名者,頒發獎狀乙幀及獎金(新台幣)陸萬元整,另頒發(新台幣)陸萬元整,提供獲獎人作為履行「服務利他獎」具體行動服務方案之實踐基金。

(三)經複評獲選為第三名者,頒發獎狀乙幀及獎金(新台幣)伍萬元整,另頒發(新台幣)伍萬元整,提供獲獎人作為履行「服務利他獎」具體行動服務方案之實踐基金。

二、大專組:

(一)經複評獲選為第一名者,頒發獎狀乙幀及獎金(新台幣)伍萬元整,另頒發(新台幣)伍萬元整,提供獲獎人作為履行「服務利他獎」具體行動服務方案之實踐基金。

(二)經複評獲選為第二名者,頒發獎狀乙幀及獎金(新台幣)肆萬元整,另頒發(新台幣)肆萬元整,提供獲獎人作為履行「服務利他獎」具體行動服務方案之實踐基金。

(三)經複評獲選為第三名者,頒發獎狀乙幀及獎金(新台幣)參萬元整,另頒發(新台幣)參萬元整,提供獲獎人作為履行「服務利他獎」具體行動服務方案之實踐基金。

三、高中組:

(一)經複評獲選為第一名者,頒發獎狀乙幀及獎金(新台幣)肆萬元整,另頒發(新台幣)肆萬元整,提供獲獎人作為履行「服務利他獎」具體行動服務方案之實踐基金。

(二)經複評獲選為第二名者,頒發獎狀乙幀及獎金(新台幣)參萬元整,另頒發(新台幣)參萬元整,提供獲獎人作為履行「服務利他獎」具體行動服務方案之實踐基金。

(三)經複評獲選為第三名者,頒發獎狀乙幀及獎金(新台幣)貳萬元整,另頒發(新台幣)貳萬元整,提供獲獎人作為履行「服務利他獎」具體行動服務方案之實踐基金。

四、經初評為「入選方案」,而未獲複評選定前揭三組前三名之具體行動服務方案,均各頒發獎狀乙幀及獎金(新台幣)伍仟元整,以茲鼓勵。

五、頒獎時間地點,另行擇定適宜日期場地公開頒獎表揚。

六、獲獎人除非有特殊事故外,均應親自到場領獎。同一獲獎方案係由多數人共同合作提出者,應推薦 1人或數人代表領獎

拾壹、具體行動服務方案實踐成效之陳報

一、經複評選出之社會組、大專組、高中組前 3名者,應依所研擬具體行動服務方案之內容,身體力行,努力實踐,展現「言行合一」之誠信態度,並於 106年 2 月 15 日前陳報「實踐成效」。

二、「實踐成效」之陳報,可製作成 Microsoft word、 Microsoft powerpoint、微電影、動畫或網頁等方式陳報,格式不拘(請註明資料開啟方式)。本庵將於 106 年 3 月份擇日通知獲獎人到場進行 10 分鐘成效簡報,並請獲獎人接受評審委員提問。

三、各獲獎之具體行動服務方案及「實踐成效」資料,均將於本基金會網站公布,公開分享各方案內容及「實踐成效」、實踐心得等資料。

四、獲獎人對於「服務利他獎具體行動服務方案」之內容,應全力以赴,自我實現,若「實踐成效」顯著、特殊,且對社會、人群有重大貢獻者,得經本辦法評審委員會審核,另酌給獎金鼓勵。

拾貳、一般事項

一、「服務利他獎」具體可行方案評審作業流程:

(一)收件: 105年 4月 1 日起至同年 5 月 31 日止。

(二)資格審查: 105年 6月 1 日起至同年 6 月 15 日止

(三)初評: 105年 6月 16 日起至同年 7 月 15 日止。

(四)複評: 105年 7月 16 日起至同年 8 月 15 日止。

(五)公布評選結果及頒獎: 105年 8月份。

(六)頒獎: 105年 9月份。

(七)陳報實踐具體行動服務方案之「實踐成效」: 106年 2月 15 日前。

(八)進行「實踐成效」簡報: 106年 3月份

(九)審核及公布具體行動服務方案「實踐成效」: 106年 3月份。

二、已獲「服務利他獎」評獎之方案,不得再參加本辦法之評審;惟獲獎人仍可以不同主題及內容之方案參加不同年度之評審。

三、同一「『服務利他獎』具體行動服務方案」得由一人或多人共同提出,惟同一年度中,每人僅限提出一種方案參加評審,不得同時提出數方案而重複參加評審。

四、已獲頒「服務利他獎」獎項者,於獲獎後,對於社會公益、服務利他獎等工作應全力以赴,身體力行,發揮青年為國家中流砥柱之效能,若因個人操守、行為導致發生品德敗壞之情事,情節重大者,本基金會得撤銷其得獎資格,並追回所頒獎狀、獎金及履行「服務利他獎」具體行動服務方案之實踐基金。

五、財團法人九華山地藏庵網站(服務利他獎專區) http://www.cydza.org.tw/

拾參、經費來源

由財團法人九華山地藏庵、財團法人嘉義市私立福添福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及相關主、協辦機構編列年度預算支應。

拾肆、修正與補充

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,得依實際需要修正或另行補充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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