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
「反毒一嘉人 全方位反毒宣導」
嘉義縣反毒形象公仔設計比賽辦法
一、宗旨:
本活動將選拔出代表嘉義縣的反毒形象公仔,協助全縣境內的各類反毒宣導活動,發揮宣導成效,並以反毒形象公仔為主,開發設計符合學生潮流文化的宣導品,深化學子對反毒、拒毒、防毒的認識。
二、指導單位:嘉義縣政府
三、主辦單位:嘉義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
四、協辦單位:嘉義縣衛生局、教育部、嘉義縣政府教育處、嘉義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
五、比賽內容:
(一)完成公仔的造型設計及公仔背景的故事撰寫
(二)公仔造型設計:公仔的創造不限媒材,可以是手繪、塗鴉、 3D建模、 2D影像、照片、實體模型…等。
(三)公仔背景故事:至少 200字,撰寫公仔之相關資料。如公仔姓名、種族、家庭環境、生長背景…等資料。
六、比賽日期: 105年 5月 11 日(星期三)上午(暫訂)
七、比賽時間:上午 08:30正式開始
八、比賽地點:嘉義縣衛生局 1樓圖書室
九、參加對象及比賽資格:
(一)全國大專院校、高中、職在學學生。
(二)個人或團體組隊參賽皆可。
(三)單一團體或個人至多可報名 5件作品。
(四)報名須由學校於報名表上加蓋學校圓戳章,每校不限隊數。
十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 105年 5月 6 日(週五)17 時前為止(郵戳為憑)
十一、報名方式:請至嘉義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網頁(http://antidrug.cyshb.gov.tw/)下載比賽報名表
十二、參選文件規格:
(一)圖紙尺寸: A4(210mmx297mm) 圖版,直式。(圖紙需裱貼於 A4 尺寸之底板上,裱圖應順平,底板應能硬挺,俾利後續運送、評審及公開展覽使用)
(二)圖面建議:
(A)設計主題與概念說明。
(B)偶像之三向造型設計。
(C)偶像之透視圖等設計圖說。
(D)或是任何可以協助評審理解設計概念的圖面皆可(如模型的照片、 3D模型、塗鴉線稿)
(三)注意事項:圖版正面不得有姓名與學校等與作者相關的資料與註記,圖版背面右下角處請貼上作品簡式報名表格。
(四)本比賽作品不退回
(五)語文:中、英文皆可。
十二、作品繳交:
(一)光碟一份。包含:
(A)作品電子檔:須與圖版內容完全一致之電子檔。作品原始檔 AI或 PSD(PSD檔至少設定 300dpi 以上)。排版軟體輸出之 jpg 檔案,圖檔須為解析度至少 300dpi 以上,RGB 模式。
(B)報名表電子檔:填寫作品之設計理念及完整作品彩色圖貼於表格內,並將該檔案各儲存成 word檔及 PDF檔,並以代表人手機號碼命名,如 0900123456.doc 及 0900123456.pdf ;如報名團隊為多件參賽,請自行增加於檔案尾端增加序號,如 0900123456-1.pdf 、 0900123456-2.pdf…以此類推。圖板中的設計說明文字檔,兩百字以內,儲存為 DOC.格式。
(C)切結聲明書:親筆簽名後,掃描成 JPG或 PDF檔案,解析度 200dpi 以上。
(二)作品:圖紙、實體模型…等,圖紙以A4(210mmx297mm)尺寸,直式。(圖紙需裱貼於 A4 尺寸之底板上,裱圖應順平,底板應能硬挺,俾利後續運送、評審及公開展覽使用)
(三)報名表紙本:以 A4紙張列印(黏貼學生證影本、學校蓋章等)
(四)作品寄送:作品(圖紙、實體模型),連同原始檔案光碟一份,寄送至下列地址: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 3號/嘉義縣衛生局毒品危害防制科
※註明【「反毒一嘉人 全方位反毒宣導」嘉義縣反毒形象公仔設計比賽】
十三、評選方式:
(一)本比賽分兩階段進行,第一階段由主辦單位就書面資料進行資格及檢附資料進行審查,先行篩選不符合資格者,再由本活動評選委員進行決選。
(二)決選將邀請設計界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現場評審,此部份審查方式為評審委員於現場實際審查作品,作進一步評審與計分,工作人員進行評分統計後彙整排序,遴選出如獎項,由委員確認最後獲選名單。參選者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。
十四、評分標準:
(一)著重於設計概念的創意與作品呈現的美觀,亦需考量成本問題、可行性及實用性等。
(二)評分比例:
創意: 40%,原創性、獨特性
主題與故事性: 30%,作品具正面意義、有故事性或主題概念
美感表現: 20%,整體設計美觀、符合設計意涵
實用性:10%,成本問題及可執行性
十五、獎勵辦法:
(一)參賽獎勵:由評審委員評分表之總分,依分數高低安排定名次
第一名 1名:禮券 30,000元及獎狀
第二名 1名:禮券 20,000元及獎狀
第三名 1名:禮券 10,000元及獎狀
(二)承辦本活動工作人員及協辦業務人員另簽請嘉獎乙次以資獎勵。
十六、參賽注意事項:
(一)正式參賽文件必須包括報名表、著作智慧財產權同意書、個人資料授權書及參賽作品檔案。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,若因未標明、填寫清楚而造成作品遺失、缺漏或難以辦別參賽者等情形,主辦單位概不負責。
(二)為確保作品之水準,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,獎項從缺。參賽作品間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,將由評審小組專業判定,請參賽者尊重主辦單位評審小組的評審結果。
(三)得獎之創作人需簽立「著作智慧財產權同意書」,以玆同意主辦單位擁有圖像使用權,未簽立者視同放棄領獎資格(未滿 20歲之得獎者,則需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)。
(四)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設計,作品嚴禁有翻拍、轉貼、剽竊或抄襲等違反智慧財產權之情形,也不可有使用任何未經授權的圖案、標章、文字及商標之情事發生。(如有違反智慧財產權者,需自行負責)
(五)同一個作品僅限投稿乙次,倘該作品有重複投稿、授權第三人使用或未遵守活動相關規定者,恕不受理。
(六)得獎者同意以得獎者為著作人,將其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,得獎者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,主辦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、攝影、出版、著作、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媒體宣傳之權利,且編輯人員基於版面編排需要,有權斟酌刪減文稿字數,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,且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。主辦單位保留終止、修改及取消此活動之權利。
(七)若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寄送的資料有延誤、錯誤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異議。
(八)主辦單位擁有得獎者之作品典藏與廠商合作發行等權利。
(九)繳交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活動相關規定者,喪失參賽資格,主辦單位將不會主動退回參賽作品。
十七、其他事項:
(五)若有未盡事宜,由主辦單位決定並於比賽現場宣佈,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變更之權利。